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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计税工资

作者:佚名 来源:网络 点击数: 日期:2010-1-4
文章导读
什么是计税工资?计税工资是什么意思?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,可以扣除费用、成本、税金及损失,其中工资属于可扣除的成本之一,但是这并不是说企业可以据实扣除的,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扣除方式,计税工资就是其中的一种,他是指企业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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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,可以扣除费用、成本、税金及损失,其中工资属于可扣除的成本之一,但是这并不是说企业可以据实扣除的,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扣除方式,计税工资就是其中的一种,他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,不能完全将实际发放的工资全额扣除,只能按下面两种情况去处理:一是指当实际发放的工资低于计税工资时,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数额扣除;二是当实际发放的工资高于计税工资时,按照计税工资数额扣除。

关于计税工资人均工资扣除标准:

根据现行政策规定: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税工资的人均月扣除限额为800元。具体扣除标准可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不同行业情况,在上述限额内确定,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。另外,由各地省级人民政府自行确定,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,可以在规定的计税工资人均扣除限额的基础上再上浮20%。因此,你公司所在地执行的具体标准,应向当地税务主管机关咨询。

关于计税工资人员基数:

政策规定:只有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人员,才可以列入计税工资人员基数,包括: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固定职工、合同工和临时工。但不包括: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原企业职工;虽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,但企业不支付基本工资、生活费的人员;以及由职工福利费、劳动保险费等列支工资的职工。

搞清楚以上两点,则在填\"企业所得税申报表\"时,企业计税工资额就很容易计算出来了,即:

企业计税工资额=企业列入计税工资人员基数的职工人数*当地执行的人均月扣除限额*12个月。

例如: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实际发放工资总额为800万元,企业有1000名职工,计税工资标准为1600元/月,所以计税工资总额为1000人*12月*1600元/月/人=1920万元,在这种情况下,企业发放的工资800万元可以全额扣除;如果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为2000万元时,则只能按照计税工资总额1920万元来扣除。

由以上可知,计税工资是国家规定的允许企业税前列支的工资标准,但不同于工效挂钩工资,具体某一企业计税工资额的计算与企业的利润是没有任何关系的。而影响企业利润的是其实际发生的工资支出水平。

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发文了,将计税工资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,已经是开始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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